[ EV知道 資訊 ]日前,哈爾濱市政府發(fā)布《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哈爾濱市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效期的通知》,規(guī)定哈爾濱市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有效期截止時間由2020年12月31日調(diào)整至2019年6月25日。對于哈爾濱想買電動車的消費者來說,購置補貼即將面臨取消。
在6月25日之前,購買新能源車仍將享受優(yōu)惠。對在哈爾濱市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組織和具有哈爾濱市戶籍的居民,在哈爾濱市購買新能源汽車并將車籍落戶哈爾濱市的,給予地方配套財政補貼;對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,按照國家補貼標(biāo)準(zhǔn),對純電動汽車按1:1、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按1:0.8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財政補貼。國家和地方配套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%。
政策原文:《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調(diào)整哈爾濱市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有效期的通知》
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為過渡期,過渡期結(jié)束后地方不再對新能源汽車(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)給予購置補貼。所以我們可以推測,除哈爾濱外,其他地方補貼也可能會被陸續(xù)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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